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制订我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秋曼王鲁宁
成员:董文钧、曹文斌、李静媛、王海波、施振莲
职责:合理设置本单位录取管理组织及机构,合理配备人员;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或细则,并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申诉,协调本培养单位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结果。
二、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董文钧
成员:强文江、刘泉林、宋仁伯、陈俊红、李立东、郭翠萍、鲁启鹏
职责:负责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考核小组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学术成果的评价以及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等对考生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招生计划数
我院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计划数为111(含5个联合培养招生计划,1个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其中定向就业计划数为9。
四、基本分数要求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英语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五、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2.明确和强化考核组在人才选拔中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和发挥考核组在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
3.考核成绩低于我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调剂。
5.学科专业内按导师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本院同一学科专业内可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情况,在征得成绩合格考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剂。调剂需遵循原报考导师成绩排名。
7.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录取原则: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优先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监督与咨询
工作小组电话:62332721;cly@mater.ustb.edu.cn。
监督举报电话:62332506;clxydw@ustb.edu.cn。
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