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工作,保障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涝台旱灾害损失,全力支持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和《海宁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海宁市水利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局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水利局成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
组 长:张 彝 局党组书记
沈思阳 局长
副组长:姚晓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锋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汤亦平 局党组成员、规划建设科科长
成员由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监督科)、水资源水保科、水行政执法队(审批服务科)、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盐仓江堤管理所、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勘测设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挥组、信息及数据统计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指导组等5个应急工作组(详见附件1)。
(一)综合指挥组
联系领导:沈思阳 王伟锋
组 长:钱亚荣
副 组 长:黄朝辉
组 员: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2)承担全市水情、雨情监测,及时掌握水雨工台情动态,根据防指要求编制水情报表,提供洪水预报;
(3)负责盐官上河闸等工程调运计划申请,协调市级骨干水利工程调运工作;
(4)根据抢险、避险及救灾工作的需要,负责水利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联系领导:王伟锋
组 长:沈周华
副 组 长:贺诗明
组 员: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2)拟定水利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信息、汇报材料;
(3)根据工作需要,拟写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加强宣传报道。
(三)后勤保障组
联系领导:张 彝
组 长:姜伟平
副 组 长:祝德明
组 员: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2)发放外业作业人员雨具及照明等防护用具;
(3)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含水文站点)、值班(加班)人员就餐保障;
(4)保障水利大楼供电、供水、照明、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行;
(四)抢险指导组一组
联系领导:姚晓红
组 长:朱曙雄
副 组 长:马一青
组 员: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联系单位: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
(五)抢险指导二组
联系领导:汤亦平
组 长:范小东
副 组 长:俞耿锋
组 员: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联系单位:丁桥镇、袁花镇、尖山新区(黄湾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
抢险指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对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定期或不定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做好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市管海塘、城市防洪工程、上塘河流域排泄闸站等)抢险作业;
(3)负责对联系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等进行实地检查,指导解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技术难点,指导镇、街道做好圩堤抢险、排涝闸站及机电设备应急抢修;做好有关单位开展临时应急排泄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工作;
(4)掌握镇街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最新动态,落实专门人员整理镇村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动态图文资料,并及时将各类图文信息反馈综合指挥组和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5)记录检查、指导工作台帐;
(6)根据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完成临时应急抢险任务。
3.监测预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水文站负责全市水位站、雨量站的监测工作,加强水文监测设备的巡查巡检,确保全市30处水雨情监测站正常运行。根据市防指部署及时编报水情监测简报,预测预报钱塘江潮位;在市防指的领导下,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河网水情预测分析。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发布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时,启动水利局防汛防台各个应急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应防御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加强防汛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
(3)每天1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4)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上塘河排涝工作,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全市圩区的应急排涝指导工作。
(5)加强水利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及时办理水利抢险物资借用工作。
(6)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2Ⅲ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发布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2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根据上塘河长安站水情,及时申请盐官上河闸启动排涝。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5)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检查、督查,指导镇街做好水利工程运行、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3Ⅱ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发布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
(2)每天3次向市防指报送水情信息,每日12时、20时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抢险指导组加强对市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及时指导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做好水利工程人员转移工作。
4.4Ⅰ级响应行动
当市防指发布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时,除继续做好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外,做好如下工作:
(1)参与市防指组织的防汛形势会商工作,根据市防指部署,派员驻市防指。
(2)随时向市防指报送洪水预报分析,每日8时、12时、20向市防指报告汛情进展及工作动态。
(3)向水利工程灾害地派出抢险指导专家组。
4.5应急响应行动变更与结束
当市防指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时,应急响应行动同步变更或结束。
5.灾后处置
汛情结束后,局属各科室、站办、中心根据职责及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组织抢险修复。
局办公室加强汛情中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水毁抢险资金的检查,做好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科做好与发改、财政及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利工程建设与修复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计划编报工作。
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做好镇村级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工程抢险、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修复工作。
水文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做好水雨情监测站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巡查、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做好水利防汛物资的归库及修复工作。
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毁工程修复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6.附则
6.1本预案由海宁市水利局制定和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年海宁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
指挥 | 组别 | 联系领导 |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工作内容 |
张 彝 沈思阳 | 综合指挥组 | 王伟锋 | 钱亚荣 | 黄朝辉 | 林婷婷、王茂东、吴龙华、程育、吴方明、金纯野、何昕杰、韩玲洁、沈思雯、郭树杰、章泽立 | (1)贯彻执行上级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协调水利局其他应急工作组工作; |
信息及数据统计组 | 沈周华 | 贺诗明 | 徐飞燕、孙怡、张毅、朱晓丽、裴征艳、周文芳、章佳瑜、王晓红、方益妹、黄源 | (1)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圩区工情、市镇水利防汛动态、水利灾情、水利工程人员转移、水利抢险救灾动态等情况; | ||
后勤保障组 | 张 彝 | 姜伟平 | 祝德明 | 钱浩明、张铮逸、刘红平、刘文琼、戴玉叶、陈纯、庞媛椰、费哲欢、顾丽娜、徐波 | (1)负责防汛防台检查车辆落实与调度; | |
抢险指挥 | 姚晓红 | 朱曙雄 | 马一青 | 查海峰、王宇、濮於良、沈烨、庄燚人、王佳辉、吴凯、陈维(设计所)、陈斌、陆旦、朱天伟 | 负责联系指导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盐官度假区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 |
抢险指挥 | 汤亦平 | 范小东 | 俞耿锋 | 徐超、莫超奇、许明超、俞家明、虞斐杰、徐晨栋、朱李伟、宋城飞、陈冲、陈维(公司) | 负责联系指导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尖山新区)、硖石街道、海洲街道、马桥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的技术服务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
说明:1.当启动Ⅳ级响应时,王伟锋总工到岗并可根据需要启动部分工作组或人员。
2.当启动防汛(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沈思阳局长到岗值守;同时上述人员一切工作服从防汛防台需要,由各组长根据需要安排组内人员立刻进岗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沈思阳局长到市防指值守时,局防汛防台工作由张彝书记统一协调指挥。
3.上塘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盐仓江堤管理所、河湖中心等工作人员负责各站点的24小时值班和相关水利工程巡查、运行、抢险等,并服从水利局的防汛防台调度,确保相关水利工程发挥最大工程效益。市水文站负责做好硖石、长安水位站和盐官潮位站和水雨情监测预警,做好洪(潮)水位预报,为防汛防台决策提供参谋。
4.当启动防汛(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汛期常规值班暂停,原安排的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到应急值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