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第2篇一、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第3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xx省普通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学校各处室、年级主任,团委、工会负责人。
4、基本职责:
①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细则》。
②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③审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④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⑤统筹协调有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其他工作。
(二)级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1、组长:年级主任。
2、副组长:年级副主任。
3、成员:班主任、组长及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4、基本职责:
①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细则》的宣传告知。
②学生《成长记录袋》各项材料的收集、填写。
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各项目的评价实施。
④学生综合素质各项目评价等第初审。
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填写、归档、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二、X实验中学Z校区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既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更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评价学生的基础素养要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对学生的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加大学生家长在学生评价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让家长了解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四、xx实验中学xx校区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组织实施。
级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织评价实施,处理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行政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与参与评价。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1、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维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身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在6个维度实事求是地给自己评价。学生自评,要与家长一起进行,与家长沟通。
2、同伴互评。
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作出评价。共同商议填写一张表格。
3、任课教师评价。
班主任召集本班任课教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文化课老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
4、班主任评价。
在学生自评、互评和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报学校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记入有关档案和学生发展评价报告。无论跟学生走的档案(《学生发展报告》),还是学校存档的学生成长记录材料,都将永久保存。
5、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六方面的素质评定给与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优秀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6、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7、评价结果由班主任统。
记入《xx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基础素养发展状况(一)——(六)”中相应处,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综合评语,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
8、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四张,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年级部将成长记录袋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
9、xx实验中学xx校区高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时间。
对学生基础素养的评价,每学期1次。
五、评价细则。
对学生基础素养的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不同等级评价加综合评语的评价形式:对基础素质六个维度的前两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维度(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班主任要针对学生基础素养6个维度的综合表现写出评语。
(一)评价办法:
1、在等级评价过程中,师生都是对“要素”(二级指标,下同)进行等级评定,评价时分4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评为“优秀”等级的又分成90分和95分两级,评为“良好”等级的又分成75分和85分两级,评为“合格”等级的又分成70分和60分两级,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又分成50分和40分两级。
2、在评定过程中,根据教师对同一维度中各要素的得分算出该维度的平均分,然后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得分和等级转换:90分以上为“优”。75至89分为“良”。60至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3、学生互评后,共同填写一张评价表。
4、根据教师对学生的评定和学生互评中每个维度的得分,按照“最终总分=(教师评价分数+学生自评分+学生互评分数)÷3”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维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二)评价等第及参考标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县校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校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存入成长记。
“突出问题”是指学生在本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a、有偷窃、诈骗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b、有流氓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c、其他各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者。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a、经常性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b、严重破坏公共财物,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c、参与,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d、看或传播色情书刊、光盘等,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e、考试舞弊,无故旷课,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a、参与打架。
b、违反手机使用规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c、擅自校外留宿或将校外人员带到学生宿舍就寝,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d、不听从教师教诲,无理取闹,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
(1)学习能力: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优: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良:
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完成课程要求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读写竞赛、作文竞赛等活动中获奖。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学习态度认真,主要学科成绩保持良好以上等。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合格:
能参与研究性学习。学习态度较认真,能基本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主要学科成绩基本达到合格等。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不合格:
学习态度极不认真,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主要学科成绩基本不合格。
(2)运动与健康: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优: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县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良: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良好以上标准。能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获前八名或集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合格: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标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不合格:
达不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水平。故意不参加两操一课的等。
(3)审美与表现。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优: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的前两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的(含集体项目)。参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良:
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艺术课程考核成绩良以上的。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合格:
能重视并认真上好艺术课程,艺术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的。能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的。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不合格:
艺术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的。
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把握激励学生发展与客观评价的关系。
通过评价激励、帮助学生健康发展,是评价的主要目的,但不能因此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别是在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上,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评定学生的发展。评语的撰写,既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亲切、中肯,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健康发展的期盼。
(二)作出“思想品德”、“公民素养”不合格的等级评定决定要极其慎重。
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三)等级评定争议的处理。
学生对等级评定意见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评价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对等级评定有终栽权。终裁维持原定等级的,评价委员会应委托专人向学生说明。
(四)评定资料的公开与保密。
等级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应当公示。涉及学生隐私、评定为不合格等级、评价过程中不利于维护学生团结和师生和谐关系的相关资料应当保密。
年级部定期收缴并保存各班学生成长记录袋资料(含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毕业前,各班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统一汇总到教务处,永久保存。学生发展报告按县招办要求整理好,以便高考报名和录取。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