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学部编译图书局教科书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

时间:2024-09-29 19:25:01 来源:网友投稿

⊙ 杨 言

(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教科书承担着构建知识的使命,印刻着教育发展和历史文化变迁的痕迹。“中国古代没有近代意义的学制,没有普通学校,没有学科分类和分科课程,只有启蒙教育和准备参加科举考试的私塾和书院,虽有‘四书五经’却不是现代意义的教科书”[1]。晚清社会文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冲击和变化,伴随着教会学校以及洋务学堂的创办和发展,京师大学堂同文馆、墨海书馆、美华书馆、土山湾印书馆等翻译并出版西学教科书。汉译教科书拉开了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发展的帷幕。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危机加剧,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危机重重。迫于内忧外患的压力,加之原有的教育制度已经不再适用,清政府于1902年和1904年相继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1905年下令废除科举,改革教育体制,继而新式学校和新式学堂兴起,1905年12月设学部为中央教育行政机关。新式教科书是新式教育发展的核心。1906年,学部成立编译图书局,出版新式学堂各科教学的教科书。学部对教科书的编译、审定和翻印诸事项都有较详细的规章。学部编译图书局作为学部附属的教科书组织管理专门机构,“是我国近代首次由中央官方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编写现代学校教科书的大规模实践”[2]166,“正式拉开了中国政府部编近代教科书的帷幕”[2]169。近代教科书的编译是近代知识构建、思想启蒙的重要环节。以往学界对近代教科书编译活动主要以史学研究为主,缺乏对教科书编译的国家翻译行为和国家翻译实践的论述,缺乏系统化的教科书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本研究基于晚清学部编译图书局的教科书国家翻译实践展开翻译史研究,拓展国家实践翻译史书写的研究视角,丰富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的研究内容,厚植国家翻译学的阐释价值。

“国家翻译实践”是基于中国本土创生的译学概念而构建的,是以服务国家翻译战略和国家翻译治理需求为价值导向的应用型超学科研究体系。国家翻译实践的主体为主权国家,国家翻译实践研究从翻译传统中发现“国家”和“翻译”之间的密切联系,创生国家翻译实践概念,明确了以国家为焦点的翻译研究对象,着眼于国家的翻译主体性地位[3]。国家翻译学已构建包括实践主体研究、实践客体研究、影响因素研究、过程机制研究、作用功效研究的国家翻译学知识体系。聚焦国家翻译实践这一整体事件,基于翻译活动(国家翻译实践史)与翻译主体(国家、机构、译者)两大主题,进行国家翻译历史的事实描写性研究和现象阐释性研究并已产生一系列“子概念”,包括制度化翻译、制度化译者、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国家翻译叙事等。

任东升围绕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研究,已经搭建起“一体四翼八羽”的研究框架和“三原则四步法”。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须遵循“三原则四步法”。基于治理的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原则即史实辨识在先原则、专题化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探究历史翻译与国家治理的复杂关系须遵循四步法:第一步确定以翻译作为治理手段的当局或机构的类型和被治理实体及其构成,并探讨其采用的语言政策和相应的翻译政策;
而语言和翻译政策的实施,依赖于翻译机构或者身处不同管理机构的译者。第二步需要考察翻译机构或相关管理机构中的译者设置情况。文本选择和翻译实践机制应该实现制度化。第三步是探讨文本选择和翻译实践机制。第四步是分析译者培训与选拔体系[4]。国家翻译实践概念创生的理论意义,在于国家作为翻译主体的地位首次得到明确,并在认识论上深化了学界对翻译类型、翻译主体、翻译现象的概念认知,并提出国家翻译研究的三层递进发展[5]。国家翻译实践研究历经十年的发展,任东升、高玉霞,蓝红军,周忠良等对其本质、定义、内涵、分类、特征、理论建构等充分论证[6-8],高玉霞系统地构建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的理据、路径、书写模式[4]。学界的一系列研究,丰富了国家翻译实践的概念体系和知识网络并在国内产生了重要反响。

学界对于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涉及国家翻译实践史上的“进译”现象研究[9],唐朝贞观时期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10],元朝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11],洋务运动时期官办翻译馆的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12],抗战时期延安翻译活动研究[13],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战时传译研究[14]。“国家翻译实践”概念的提出及其相关体系的构建为学界提供了“自上而下”重新审视翻译史和翻译实践的新视角,国家翻译实践史的书写不仅有深厚的历史实践基础,亦符合学理和学科发展要求。本研究遵循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原则,即史实辨识在先原则、专题化原则和科学性原则,展开晚清学部编译图书局的教科书国家翻译实践翻译史研究,丰富国家翻译实践史的研究内涵。

1906年清朝学部以学务处原编书局改办学部编译图书局。大魁天下的“经济特元”、翰林院编修袁嘉谷任编译图书局局长。局长负责学部编译图书局全面工作和局员聘任。严复、缪荃孙、王国维、高步瀛等都曾在学部编译图书局工作。学部编译图书局制定了职员章程、编译各书章程、编译处章程、会议处章程、校对处章程、交版处章程、印刷处章程等18项章程。学部编译图书局制定的各项章程均是从制度上保障教科书编译,是翻译制度化的表现。

(一)学部编译图书局组织制度化

翻译制度化是翻译行为的制度化,是为贯彻某一制度或维护自身利益实施的翻译,体现国家组织制度对翻译的干预和控制[15]。学部编译图书局遵循制度、章程进行管理,是翻译生产的组织制度化。学部编译图书局试办章程规定:“凡本局人员必须在局内,以期心志专一无误办公……局员于局外事物,概不得在局内办理”[16]7。该章程对编译图书局的领导机制和组织架构以及局员的工作职责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局长综理全局,总务协助局长处理各种事情,总校、复校编书,编书员编纂书籍,译书员翻译外国书籍。编译图书局试办章程对所有局员的作息、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薪资均有细致的条目和管理机制。如局员应该按照规定座位上班,不能无故缺席,每天的休息时间是“午后一钟起四钟止,每钟可休息十分……每日十二点钟午餐本局各员须同时会食”[16]8。关于编译图书局的运行情况,在每个月末都要把局内所办事件造册,按照四类书籍表,即编译已成书籍表,现时编译书籍表,付印书籍表,存储书籍表报呈学部。学部及时、全面地掌握编译图书局教科书的编译情况。

(二)学部编译图书局译者群体制度化

首先,工作职责制度化。学部编译图书局对翻译选材、翻译序列、翻译标准、翻译质量都形成规范,因此译者“遵循制度化翻译的伦理要求,有意识地实现制度化翻译的目标和价值”[17]。编译局职员章程对译员的工作职责有明确的要求“局员既任编译某书,非此书告成,不得他就。局员编译何书由局长酌定,然恐有用非所长者由该员自请改著他书”[16]10。会议处章程也规定“每编一书,皆先开会议一次”[18]。这表明学部编译图书局的译员没有选材的权利。译员也不能自行开始编译图书,需完成所编译任务之后才能开始编译新书。译员编译教科书的完成时间也是根据编译图书的难易情况,由局长决定完成期限。

其次,翻译流程制度化。由于编译图书局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和工作章程,制度化译者在译文编辑、校对、出版等环节都不具有能动性,而是由编译图书局分校对、复校、总校、编书员分工负责。“编书各就所长分门纂辑,宜与丞参局长商明体例,然后开办。设分校凡译成之书,由分校修订……设复校就分校已阅之本详加磨堪,设总校丞参局长任之校毕呈堂阅定”[16]8。最终印书样篇,经校对处再校后,需再次送给译员复校一次。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守编译图书局规定的具体翻译规范,坚持“以明白详尽不失原书真面为主”为准则,但在翻译和校对过程中如遇到译文内容“若于本国文义礼教有不相宜者,则删易之仍留原底以待公酌”[16]8,译员和校对者不能自行决定,译员失去的这部分独立性决定权转移到编译局和局长身上。

最后,经济和地位赞助制度化。学部编译图书局为译员在薪资、职务晋升、购买参考资料以及扩展学科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方面提供保障。编译图书局译员的薪资由庶务员提交预算,会计发放,随着译员完成译书任务,经校对、出版后,通过提高津贴和薪资作为奖励,“局员每成一书后如确系适用者,其历有劳绩者,酌留在本部行走”[16]10,编书成绩突出的译员,不仅能提高薪资,还有可能在学部其他部门兼职获得晋升的机会。学部编译图书局作为赞助人不仅提供了经济赞助还提供了地位赞助。试办章程还规定“坊间有可备採之书,局员可随时告庶务处购买。本局需外国新书,可随时向各国购买”[16]8,这一规定保障了译员参考和翻阅各种图书、资料,为译员的翻译工作提供了支持和协助。编译图书局开设编订名词馆和研究所,扩展译员学科知识,提升译员的知识结构,增强研究能力,规范名词、统一术语,提高翻译效率。编译图书局为译员提供的赞助和保障,对于译者的翻译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协助,是保障译者完成翻译任务的重要因素。

“国家翻译应国家治理需求而生”[8]30,“国家翻译实践具有国家治理功能,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为国家统治服务”[10]14。学部编译图书局教科书编译既是治理的方式,也是治理的对象。教科书编译传播知识,推动新式教育和文化发展,最终维护清朝治理,编译、出版、销售教科书,旨在大力推广教科书,普及新式教育,并非牟利。学部编译图书局售书章程从制度上规定出版编译教科书不仅要精致,价格还要便宜,一切都是为了便益学界,“以期风行天下,多一能购书之人,即多一能读书之人,与牟利不同”[19]3。学部编译图书局为了提高编译教科书的质量设置编译处、编订名词馆和研究所。编译处、编订名词馆和研究所通过编译教科书参与社会治理、普及新式教育和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一)育才兴学

编译图书局设编译处,具体负责图书编译,工作运行主要遵循如下章程:

(1)教科书写现时各学堂急需。凡编书译书俱应从教科书始,而教材之中初等小学最先,高等小学次之,中学与初级师范又次之。

(2)编纂教科书无论何种,俱宜恪遵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之宗旨,以实行国民教育。小学应合于应用之道、德智识技能;
中学须合于完备之普通教育;
初级师范教科书与中学略同而加以教育。各书要使程度相宜教育进步。

(3)每编一本教科书兼编教授书。

(4)凡编一书,须先议定年限,次定各科钟点,然后从事编纂。

(5)译书先择英日二国书籍,其余各国书籍,俟聘定妥员再行翻译。

(6)编译之书每七日整理一次。

(7)凡著一书必须编者译者、绘图者及庶务员之司印刷者互相协助,始能集事。自局长以下,皆应协同一意研究办法,维持秩序,力戒各顾其私之习。

(8)成书之后由本部审定科审定通行,各省凡用此书之学堂,如见书内有误应行更正者,可以随时寄告本局,以便酌改。

(9)各科说明书编成后,一面本局自行编纂,一面由本部悬赏募集,以补本局之不逮。[16]14

编译图书局对编译教科书的宗旨和如何选定教科书编译有明确规定,要秉持“恪遵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之宗旨”[16]14,不仅对编译教科书的宗旨有要求,对审定编译教科书也要求恪守“以钦遵历奉论旨奏章,恪遵圣教,广集新知为宗旨”[16]14。对编译教科书的顺序也明确要求首先编译中初等小学的教科书,高等小学次之,最后是中学与初级师范。编译教科书不仅要推动新式教材的使用和新式教育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赋予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竭力维护晚清政府的统治。

编译处对译者具体的翻译规范和流程都有明确规定,要求译者编译教科书涉及名词、术语翻译应该跟其他译员一起协商统一。译者接到分派的教科书翻译任务后,需要在一星期内将编译体例和总纲细目抄写,并报送局长审定,此外译者还需要根据编译教科书的繁简难易,做出编译教科书计划表并提交局长审定。计划表需包含参考时间,具体每册书的成书时间和最终完成时间。编译教科书计划表审核通过后“局长即开具编译者姓名,及汇呈堂阅,并由局长随时按表督促”[18]2。译员如果未严格按照编译教科书计划表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外,最多宽裕三个月,限定期过后,除非有不得已的事故,一律不得逾期[18]。译员的翻译过程也必须遵守章程,需要每七天整理一次译稿。同时也要求译员和编者、绘图者、庶务员和印刷者互相协助,一方面是协同一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是维护编译局秩序。译员完成教科书编译任务后,需自行校对,交收发处最终转交局长。

(二)统一术语

“西学东渐”传播新知识与新概念,但由于传播主体、传播途径和传播形式的不同,传入中国的术语出现了表述各异、含义混杂的现象。1909年,学部认为当前面临的困境是“惟各种名词繁颐,或辨义而识其指归,或因音而通其假借”[20]2,所以应该设立编订名词馆。1909年,学部编订名词馆正式成立,严复为编订名词馆总纂,督率分科编辑对照表[21]。编订名词馆编订、统一术语待奏定颁行之后,要求所有官编和民辑的教科书和参考各书都要遵照奏定颁行的对照表,“其中所有名词有与所颁对照表歧异者,均应一律遵改,以昭划一”[21]2,统一术语。编订名词馆计划审定的术语名词,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一曰算学。凡笔算几何代数三角割锥微积簿记之属,从之。二曰博物。凡草木鸟兽虫鱼生理卫生之属,从之。三曰理化。凡物理化学地文地质气候之属,从之。四曰舆史。凡历史舆地转音译义之属,从之。五曰教育。凡论辩伦理心灵教育之属,从之。六曰法政。凡宪政法律理财之属,从之。[20]2

编订名词馆陆续出版了数学、辨学、植物学等名词对照表,如“《数学中英名词对照表》收录的名词基本覆盖了当时中小学堂数学教学所需要的名词”[22]。这些名词虽然部分已被淘汰,但是部分也沿用至今。如名词馆所厘定的逻辑学术语只有少量沿用下来,“但这种以国家的力量推动学科术语统一的模式仍值得借鉴,其在中国逻辑学术语厘定上所做出的努力也不容抹杀”[23]。编订名词馆开创了近代中国官方作为编订名词馆的赞助人,从制度上保障并规划、厘定、统一名词的先河,是提高翻译质量,推动教科书翻译,普及新式教育,开启民智的重要举措,也是近代学术翻译、教科书翻译的重要环节,更是构建学科知识和建立学科体系的内在需要。

(三)改良教科

学部认为编译图书局是编译教科书的重地,而且“一切事物,异常纷繁。非随时研究,不足以资完善。现已饬令该局设立研究所。由各译员随时入所研究编纂各种课本。以期改良教科,慎重学务”[21]2。学部非常重视教科书的编译,并且希望提高教科书编译的质量,在编译图书局设立研究所,研究教科书的编写问题,译员通过在研究所提高学识并且加强教科书编纂方面的能力。研究所创设之初,局长聘请精通心理学、教育学以及教科书编纂法的讲演员,按钦定学制和等级为局员讲解心理学、教育学等各科知识,除局长外所有局员每周都必须入班听讲。研究所非常重视讲演,每次讲演结束后都将讲演内容印成讲义发给编译图书局的局员。教科书编译涉及知识的传播和传承,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译者不仅需具备良好的中外语言文字功底,同时也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学科知识。为避免译员在翻译过程中对学科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编译图书局非常重视局员扩展知识,提升学科素养,不仅了解心理学、教育学等各科知识,也熟悉相关领域的发展情况,推动教科书编译的专业化发展。编译图书局对译者素养、能力的培训和提升,对当下翻译人才培养仍具有借鉴意义,翻译人才的培养应注重学科素养和跨学科素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交叉融合。

研究所除了各学科知识的讲演外,还研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于局员中其已编有成书者,使说明编纂时之体例,其已经认定编何书者,使说明拟定之体例,由各局员批评资讯以收随时集思广益之效。二、由本京各学堂之教习,择其素有经验者,认定数人轮流到局,讲明本局已出之书,于实行教授时有何不合之处。三、各省教育总会及提学司报告何书最善,何书尚当改正者,皆取为本局局员切实研究之资”[18]3。有编译经验的局员交流编译经验集思广益,局员也听取一线教习使用教科书的反馈,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同时局员还研究各省提学司对教科书的评价。编译图书局研究所的讲演以及研究体系,全面提升译者学科知识、学科素养,同时注重编译经验的分享和编译教科书的读者使用反馈,提升教科书质量,促进教科书的传播和使用。

晚清学部编译图书局的教科书编译活动开启了我国近代首次由中央官方组织计划、系统地编写近代教科书的先河。国家主导、组织、实施的教科书国家翻译实践是近代知识构建、思想启蒙、兴办新学、救亡图存的必要环节,也是国家翻译实践史的重要内容。晚清学部编译图书局教科书编译活动具有组织制度化,译者群体制度化的国家翻译实践特征。学部编译图书局制定的各项章程均是从制度上保障教科书编译。学部编译图书局为译者提供经济和地位赞助,译者履行制度化工作职责,有组织、有计划、流程化地完成教科书翻译工作。学部编译图书局教科书编译应清政府治理需求而生,具有国家治理功能,为清政府统治服务,既是治理的方式,也是治理的对象。学部编译图书局设置编译处、编订名词馆和研究所,参与社会治理、传播知识,育才兴学,统一术语,改良教科,推动新式教育和文化发展,维护统治。

此番研究梳理和剖析晚清国家翻译实践史实,对于深入理解晚清国家翻译实践,深化教科书编译史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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