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调适与妇女动员:以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研究对象

时间:2024-10-10 14:25:01 来源:网友投稿

陈秋兰

(1.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州 350117;
2.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州 350108)

1931 年1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为适应革命形势的需要,苏区中央局开始对苏区各级党部进行整顿。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改造后的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社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不断增强,最终成为党在苏区基层社会中动员农民包括广大劳动妇女在内的战斗堡垒。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后,中央妇女动员的决议在基层执行的情况截然不同,经历了从最初难以贯彻到底的尴尬到被动员起来的“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伟大力量在苏区是明显地表现出来了”[1](325)的转变过程。学界现有的研究中,对于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妇女动员之间的互动关系,虽有涉及①相关研究有:蒋伯英,郭若平.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史[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
杨小冬.中央苏区党的建设史[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
苏多寿.江西苏区党的建设与政权建设 [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
张文灿.解放的限界—中国共产党的妇女运动(1921—1949)[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刘国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中央苏区妇女运动[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4,等等。,但不够深入,且多拘泥于传统革命史的“政策—效应”研究范式,无法呈现妇女动员曲折过程的全貌。至于妇女动员在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后的不同效果及其背后的党组织因素对于乡村动员的主导性作用的探析,则关注很少。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历史节点,阐述建设前后的基层党组织在劳动妇女动员中所产生的不同效果,以期呈现中央苏区时期党动员妇女支持、参与革命的曲折过程,从而丰富中央苏区史的研究。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便将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作为奋斗目标之一。”[2]党的妇女运动的重心从“多偏重于资产阶级妇女与小资产阶级妇女群众”转移到争取“广大的劳动妇女群众”[3](10),是从中共六大开始的。在这个会议上,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对于革命的重要地位以决议的形式被确定下来:“农民妇女乃斗争着的农民中最勇敢的一部分,轻视吸收农民妇女到运动中来,必然会使农村革命减少力量。”[4](428)然而,中央动员劳动妇女的决策,“因过去全党对妇女工作之忽视,所以许多地方很少开始工作,有之亦极不充分”[3](29)。所以,在地域偏僻、思想落后的闽赣交界革命根据地乃至中央苏区早期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运作都遭遇了难以贯彻到基层的尴尬。

(一)妇女工作不受重视,妇女运动旨令贯彻不畅

劳动妇女对于革命的重要性在中共六大时就写入决议,但是从中央决策到实际执行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深入骨髓的农村地域,其过程更是艰难。从党的革命早期文件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一再督促各地“必须和党的整个工作同样对待”妇女工作,但是在现实中重视妇女工作的决议执行并不顺畅。“妇女运动中普遍存在不正确的观念”[4](505)的现象虽经中央历次纠正,“各地还是微微视之”[5](203)。1929 年底,“中央特严重地唤起全党同志和各级党部对于劳动妇女运动之注意,不坚决地进行争取劳动妇女群众工作,即是表示对于执行党的任务的动摇”[3](30),以纠正各地党部妇女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重视的问题。

在闽西,1928 年11 月前党对于妇女运动极少注意。虽然永定的金丰溪南,龙岩的白土有妇女参加农会,但妇女工作仍然没有得到重视,仅仅作为一件附带工作。到红四军入闽,闽西劳动妇女们“勇敢热烈起来斗争、参加革命”,但此时地方“党、政府仍没有注意妇女群众的领导”[6](87)。在赣西南,党、政府的负责人“不但不注意去发动妇女群众起来斗争,的确还有一部分同志倒对妇女起(来)斗争禁止”[3](82)的现象。由此,早期地方党部不重视妇女工作可见一斑。

(二)妇女动员网络不健全,妇女组织作用有限

革命动员需要载体,需要借助一定的组织网络才能发挥应有之效应。到1933 年,中央苏区初步奠定了涵盖党、政、群三大系统的妇女组织体系框架,但是该组织体系框架是党领导妇女在革命斗争过程中逐渐探索建立的,并非一蹴而就。大革命失败后,“党内并没有切实的工作方针吸收女工同志参加指导机关”。此后,中共六大决议明确指出,“党的指导机关必须有女同志参加劳动妇女群众的工作,党必须在劳动妇女中作有系统的、经常的指导,自中央直至支部,必须至少有一人负妇运之责,或视相当情形组织妇女委员会”[3](15)。具体实践中,各地党部多以“妇女运动要由女同志担任”、而妇女干部又极度缺乏为由,采取“取消主义”的态度。为此,1929 年底的中央以通告方式责令各地党部“必须讨论如何进行劳动妇女的工作。在有广大劳动妇女群众的地方,亦须建立地方党部的妇委,各地必须注意搜集劳动妇女运动的材料向中央作工作报告,以便划定全国的工作”[3](32)。

由此,各地方党部妇女委员会(妇女部)等组织机构陆续设置了,但在中央苏区早期,党政组织机构不健全是常见现象,更何况妇女运动的组织机构。如1930 年10 月的《赣西南妇女工作报告》也印证了这一事实。此外,妇运组织机构不健全还体现在“空头机关”上,即形式上“各级党部的妇委虽然建立了,工作上、讨论上也体现了对妇女工作的重视,而执行上却无实际工作的表现”[7](169)。

(三)基层妇女干部力量薄弱,劳动妇女干部极为匮乏

毛泽东认为,“要领导中国妇女运动,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干部是不行的”[1](225)。中央苏区早期,妇女运动呈现阶段性、运动式,婚姻法的贯彻也不够彻底,所以大多数妇女还处在封建束缚之中,“妇女还没有广大积极(地)起来参加革命战争”[8](125)。党内“对劳动妇女的认识估计不够,特别宜、乐、崇、南、广等县以为妇女脚小进党来无用,或以为男人发展男党员,发展妇女党员是女同志的工作”[9](691),所以忽视对于劳动妇女党员的吸收。除公略县外,即使是党和妇女工作都开展得较好的兴国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兴国县“女党员只占全体党员数量7/100,全县有12 万以上的劳动妇女群众只有289 个女党员,只占1/600。最惊人的是于都,在1500 党员中只有7 个女党员,全县却至少有14 万劳动妇女,因此党在劳动妇女中的领导组织力薄弱。兴国县全县十六区的妇委书记只有3 个是党员,其余都是团员”[10](186)。因此,苏区早期的妇女运动亟需一批既懂本地话、又积极能干的基层妇女干部。事实上,苏区早期妇女运动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是妇女干部非常缺乏,工作多而没有人分配。另一方面,“妇女工作人员差不多全数是外地人,因言语关系很难打进群众中去”[5](203-204)。

中国共产党素以“严密的组织”而著称,这在组织层面意味着“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然而,中共妇女动员的决策却在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基层党组织乃至地方党部遭遇了难以贯彻到基层的尴尬。那么,探究中央预期和实际革命工作之间的距离就必须回到历史语境当中。诚然,造成苏区妇女动员前后不同成效的原因有很多,但作为苏区妇女动员的倡导者和领导者的苏区基层党组织是影响动员执行效果的关键因素。大革命失败后,面对生存第一要务,散落到乡野的早期共产党人往往利用传统的血缘、亲缘、地缘等关系,恢复和重建了乡村基层党组织。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历史境遇下的乡村基层党组织乃至地方党部,难免有所不足,其实际运作状态与党组织的理想形态自然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地方党部日渐乡土化,党内农民意识浓厚

“八七会议”以后,“党的组织之布尔塞维克化以及无产阶级和农民群众的组织之革命化”[11](152),是当时党的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于是,“党的组织重要责任之一便是吸收新的工农兵士革命分子入党以扩大党的力量”[11](150)。然而,大量地吸收“工农兵士革命分子入党”的组织政策,在偏僻且交通闭塞的闽西、赣南根据地,便难以避免地演化成了大量吸收农民入党。如,1928 年初福建临时省委报告闽西永定县的组织情况:“在县委之下,共有八九个支部,同志共有五百余人,知识分子四五十,余为农民同志。”[12]到1930 年,中共闽西“二大”召开之前整个地区“党的成分80%是农民”[9](280)。1928 年,江西省的全省组织统计显示:“农民成分占了90%以上,工人的成分还不到10%。”[9](5)1930年,赣西南党组织也在90%以上[10](103)。

(二)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员质量参差不齐

中央苏区形成与发展时期,总体上是遵循党章的相关规定来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但是,在战争包围下的苏区部分基层党组织,面对生存问题,在发展党员问题上存在比较严重的“机会主义”倾向是不可否认的。首先,存在“拉夫式”、威胁恐吓式地吸收党员的情况。湘赣边界,有一个时期边界采取拉夫式的征收党员时,党的组织,每每一个乡村、一个支部,开起支部会来简直就是等于家族会议[9](14)。再如博生田头区山头王支部书记质问群众:你为什么不加入党,难道你是反动派么?其次,组织成分复杂。拉夫式的“上册子”、强迫命令的办法征收党员,又不注意成分,导致投机反动分子潜滋党内[9](46),如赣西,“许多区委支部是富农甚至小地主负责的”[6](185-186)。

(三)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能力不够

在“封建宗法势力要较革命势力雄厚”[13]的闽赣地区,除了“拉夫式”入党外,许多农民入党并非因为阶级觉悟,他们对于党组织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但在战争威胁始终笼罩的闽赣苏区、变动频繁的组织体系里、指导与监督经常“缺位”的情况下,基层支部生活对于党员的教育与训练作用就很有限了。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里也指出,赣西南“支部会议不能普遍”召开的情况。“除极少数支部(在兴国)开会党员能按期到会外,一般的现象支部开会是只能到半数或三分之二的党员,而无形与党脱离了关系、甚至影响到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不愿加入党。”[14]甚至支部书记都不懂如何召开支部会议,“支部讨论党的政策和在群众中起核心作用,简直是凤毛麟角。支部教育提高党员政治水线,更是没有的事”[15](297)。

(四)上下级关系不密切,巡视制度不健全

在残酷的阶级斗争环境中,苏区的党组织基本上都经历着“斗争—破坏—重建”的多次严峻考验。因此,组织的频繁变动,党的上下级的关系没有很好的建立,首先体现在上级乃至中央的决议、工作指示、工作精神等存在“上情下达难”的情况:“较远的省份中央政策甚至半年还不能达到支部”[16],以至于“中央的路线和策略变更了很久他们还不知道,到知道的时候,中央又转变了”[10](260)。其次,下级的情形不能很快地反映到上级指导机关来,加上巡视制度也没有很好地建立,以致上级对下级党和群众中的状况不了解,而不能经常具体给下级党部以及时适当的指示。再次,下级不能得到上级的有效的指示,于是下级对上级决议很少讨论,很少定出切实的计划实现党的决议,实际工作中机会主义表现得非常浓厚,工作没有检查,很多工作只是空口讲没有做,表现是敷衍的形式主义[17]。

中央苏区妇女动员在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前遭遇难以贯彻到基层的尴尬恰恰是对这一时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一个折射。随着革命在乡村的推进,党很快意识到仅仅只图党员数量的好看,而忽略了包括党员的成分、质量、教育与训练在内的组织能力的训练,并不能使党真正“扎根”乡野。为“扎根”乡野,动员、领导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农民进行革命,党开启了以提升组织力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早期探索,注重组织体系的优化、组织教育训练的强化、党内巡查制度的规范,等等。

(一)优化地方党组织体系,实现有形的组织覆盖

1.健全各级各地党组织的领导

指导机关的健全是保障党的领导工作胜利的必要条件,因此,健全党的领导首先是各级指导机关的健全。中央苏区早期党的原有的组织,固然有上述的许多弱点,但各地党部大部分是在斗争中恢复起来的。因此,党的指导机关的健全,首先从旧组织的改造和新组织的创造入手。即,从各级组织中将一切阶级立场不坚定的分子严格地清除出去。一方面进行积极的教育工作,继续不断地改造,不断提高党的质量,同时,创造新的组织,并注意从日常斗争中去吸收活动分子。如在江西,“改造旧组织则以南昌、九江、吉安、赣州、乐平、景德镇等地为中心,各地党部均须有计划地注意该地组织的发展改造,建立中心县委”[5](114)。其次,提高各级党的委员会实际工作的积极性,要求各级党部负责人一定要参加实际工作,并建立经常的集体指导,建立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再次,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集体讨论和集体分工,要求领导机关实行科学的分工,改变指导方式,以打破过去家长制度的个人指导。

2.密切地方各级各党部关系

地方党部是指导下级的工作与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的,“各地方党部必须切实地了解当地客观的政治环境与主观力量,才能真正地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和策略,才能有准备地进行正要到来的革命战斗,因此,密切各级地方党部工作是党组织主要的问题”[18](111-117)。首先,上级对下级要经常地有计划地指导,切实建立集体指导。“省委必须随时注意加强地方党部的指导机关,并须切实建立集体指导。县市委因为要直接参加所在地工作,经常应有三人开会讨论,纠正过去家长制的弊病。地方党部应加紧对下级支部的指导,但须注意帮助下级支部独立工作,但反对由地方党部包办下级支部工作的现象。”[5](114)其次,要求下级对上级按时报告工作和向上级党部提出意见。各级会议的方式要群众化,不脱离工农的生活。再次,建立指导机关的调查统计以及秘密工作制度,纠正过去无政府主义、躲避主义的现状。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参加指导一个支部的工作,各级指导机关传达党的政策和消息,要尽可能的敏捷,绝对不能搁置迟延[15](300-303)。

3.提拔妇女在内的工农干部

中央苏区时期,由于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以及战争的频繁等原因,干部人材缺乏是个普遍现象。论理,江西、闽西的党在许多英勇斗争中,应当有大批的工农干部出来,然而事实上适得其反,因新的干部没有训练出来,旧的干部又一批一批地被屠杀和摧残。如江西当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没有干部人材”[15](297-298)。而全闽西一般经济、财政、军事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最高政府才能有统一的指挥和彻底的解决,卒因这个人的问题终于没有成立”[6](111-117)。党内积极干部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党对于群众的领导力量,所以包括妇女在内的干部培养愈发引起党的重视。革命战争年代,除了经常性地开办短期干部培训班外,提拔工农干部充实指导机关也是一种重要方式。“从群众斗争中选择勇敢积极的分子,起初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然后指派他去下级党部执行指示,再分配给他更重的任务,并逐渐参与到党的指导机关。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中央苏区地方各级党部已开始强调妇女干部,提拔积极的女工同志和参加生产的贫苦妇女同志”[18](111-117),如江西胜利县通过七天干部训练班,“创造(培养)了几个当妇委书记的女同志”[7](34)。

(二)强化组织教育与训练,实现隐性的组织覆盖

1.规范入党程序

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队伍的质量,而严格规范的入党程序则是保证无产阶级政党队伍质量的首要环节。为保持自身无产阶级政党的特性,党不断纠正党员发展过程的不当做法:“将党章党纲向他们宣传”[8](227-228)、“用公开征求公开宣传党的主张”[10](186),介绍积极勇敢分子等。因此,发展党员多是自愿加入的,大部分纠正了过去命令式的、机会主义的发展方式。随着苏区党建工作的不断健全,对于入党资格的审查、入党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一、只是个人吸收。二、每个候补者事先经过特别审查委员会,或者直接由党部委员会审查。三、经过当地党员大会来通过新党员,在大会上对于每个候补者作公开的和最注意的讨论,使每个候补党员怎样能够成为一个好的正式党员。四、在审查每个要求入党的志愿者时,对于下列特别注意:社会出身(富农不收);
是否参加过反对共产党员的斗争,以及剿共行动等(参加过不收);
在什么地方表现过积极参加革命运动。”[14]

2.健全支部生活

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是党的作战单位,是与群众发生联系的桥梁。因此,首先,要建立支部生活,密切支部与群众关系。支部以工厂、作坊、农村、学校、兵营、乡道支部为单位,每位党员要经常接近群众、影响群众,并尽可能地引导群众行动。其次,要健全支部生活,切实建立支部在群众中的领导作用,以宣传和组织群众。支部是党的重要基础,是党影响领导周围群众的核心,所以应健全支部生活,以建立支部在群众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支部在讨论实际问题时,注意对同志的政治训练。再次,支部开会的形式要与工农斗争分子的需要相适应。“但这不是说上级党部的决议通告可以不在支部报告,亦不是说应当忽视提高政治水平的训练工作,是说这些决议通告除简单报告外,一定要将他的精神贯注入支部实际问题讨论中间。”[15](300-301)最后,“支部要使党员互相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纠正一切不正确的观念,如封建思想、地方观念、感情作用、恐怖心理等。支部书记和干事会或委员会,均由支部大会选举”[15](300-301)。

(三)规范党内巡视制度,保证中央意志得以贯彻到基层

1.建立经常性巡视制度

建党初期,党就开始重视对党内的工作进行巡视与指导。1927 年11 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明确规定:“党内要建立不同级别的巡视制度,以加强对党内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但是土地革命初期,受领导不健全、人员缺乏、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党内巡视制度基本流于形式,而赣南、闽西地方各级党部的巡视工作制普遍的建立执行,是在其政权建立并逐渐巩固之后。如福建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明确指出:“厉行巡视制度,以辅助上级机关之指导工作,党对于不能直接指导的地方,必须厉行巡视工作,经常派遣巡视员传达上级党部政治路线、工作路线,并帮助下级党部解决具体问题,搜集群众工作的经验与困难,交上级党部讨论指导。”[5](114)江西各级党部巡视工作制度的普遍建立和执行是在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后。1932 年江西省委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区委工作好的是经常有人对各乡支部去巡视指导工作。”[7](196)

2.规范巡视制度的执行

巡视制度的执行效果往往受所在党部重视程度、巡视干部的经验和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为干部工作经验和能力的缺乏(多是新干部),对于巡视员的责任上未能做到,错误亦常发生”[7](193-194),有些地方党部“不懂巡视的任务和很少派人到所属党部巡视指导工作。同时文字上的指导也做得极少,而不具体精细。对下级的报告无很灵敏的答复,因此无详细的指导,也(无)严格的督促,上级的决议不易执行,下级特别是支部工作不能健全与建立”[6](148)。为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与指导作用,闽赣苏区的地方党部对地方各级党部巡视任务、频率、方法等都提出具体要求。如福建:“要求各上级党部的巡视制度要多多实行,省委至少一个半月要巡视一次。”[5](114)此外,各地方党部在中央规定大原则下,结合本地情况对巡视工作作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县委区委的巡视员,要深入到支部小组中去,反对走马看花的形式主义,要督促和帮助一切实际工作的执行,每月底要检查支部的工作的要点。”[10](326-327)

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后,基层党组织包括地方党部在内的中央苏区各级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在苏区妇女动员中的实际领导作用也大大增强。那些曾经长期处于“失语”状态的乡村妇女们,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动员下,以全新的面貌投身到中央苏区的各条战线中,名副其实地撑起了中央苏区的“半边天”。

(一)妇女“扩红”成绩显著,有效地保障了前线军事力量

在中央苏区,“翻身”的广大乡村妇女的阶级觉悟和革命觉悟空前提高,她们突破一切狭隘的个人家庭观念,积极响应“中央扩大红军一百万”的号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扩大红军”的运动中,妇女送丈夫、儿子、兄弟当红军的事迹比比皆是。作为当时扩红宣传的主阵地-《红色中华》上,关于妇女“扩大红军”的先进事迹也是随处可见。如《劳动妇女送郎当红军》《鼓动儿子去当红军》分别报道的是劳动妇女鼓动丈夫、儿子当红军的事迹。该报道还呼吁“全苏区的劳动妇女们,要来鼓励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到前方去”[19]。兴国杰村乡一位姓彭的妇女在鼓励自己的二儿子当红军时说:“不可开小差,要安心在前方,努力勇敢消灭敌人。”[20]在长汀“扩红”运动中,妇女突击队“大多是红军家属组织起来的”,“在群众会上妇女突击队指(点名)男人的名字,唱山歌鼓动他当红军,鼓舞逃兵归队”[21]。苏区中央局的“扩红”号召得到广大苏区妇女的积极响应,成绩显著:按《红军报》的统计,从1933 年8 月到1934 年7 月,中央苏区的扩大红军人数共达112 105 人。若加上1933 年2 月后的数目,总共的人数在16 万到17 万之间[22]。

(二)妇女成为生产主力,有效地保障后方生产

中央苏区时期,国民党旷日持久的经济封锁使苏区经济陷入困境,通过自力更生的经济建设以突破经济困难成为党内的共识,毛泽东强调:“农业生产则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23]然而历经三次大规模“扩红”运动后的苏区后方,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如两个“扩红”模范乡甚至找不到几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苏区乡村妇女们在苏维埃政府强有力的号召下,勇敢地承担了巩固苏维埃政府的后方生产和节省运动。如瑞金武阳区春耕运动中,“特别是女同志更来得积极,她们中间有三分之二,都像男子一样的工作着”[24]。苏区模范的长冈乡“扩大红军如此之多,生产不减少,反增加了”[25],依靠的是成群地进入生产线中的女子。上杭县才溪区的妇女是一支有力的产业军,“全区生产地劳动工作80%以上,是妇女做的”[26]。

1934 年苏维埃政府总结显示:“一、1933 年开荒79 000 担,1934 年83 000 担,有些县份(兴国)完全消灭了荒田。二、水利方面,特别是今年得到了极其巨大的成绩。在福建,只长汀、宁化、汀东三县,修好坡圳2366,而且新开了几十条。”[27]荒地的开垦和农田水利设置修建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可靠保障,中央苏区1933 年比1932 年谷米增收了一成多,1934 年比1933 年又增加了一成多。突出的例子如福建,麦子由35 075 担加种到70 078 担;
油菜从38 690 担加种到71 002 担[27]。

(三)妇女积极慰劳与支前,有效地配合了前线作战

“翻了身、掌了权”的苏区乡村妇女们在苏维埃政府强有力的号召下,不仅把家里的男人送去当红军,勇敢地承担了后方生产任务,而且在慰劳、支前,保卫后方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她们赶制红军背包、鞋袜、衣服、被褥、雨具等,组成洗衣队、补衣队、慰劳队,满腔热情地为红军战士们服务,帮助红军家属们耕种、收割等。以兴国县为例,“动员各区妇女每人做草鞋一双来慰劳红军,在九月份组织慰劳队送草鞋去慰劳三军团及补充师各一次,14 个区共做布草鞋和套鞋2050 双,麻草鞋4907 双”[28]。借谷运动中,“兴国永丰区三坑乡的妇女不但把谷子借给红军,并且很热烈地把借谷券源源退还到乡苏来,在三天内把全乡节省谷子6180 斤概行退回”[29]。推销公债方面,会昌踏径区洛村乡通过召集妇女群众大会,作了很广泛的宣传鼓动,全乡妇女不到600 人,却“推销了1260 元”[30]。上杭县发动妇女当运输队到龙岩搬战利品,“旧县、水浦等八个区在五天内便动员了九十多劳动妇女自动来报名”[31]。在兴国,各区各乡均建立了女赤卫队,人数占了其总数的一半以上,女子赤卫军甚至整连整排地上前线配合作战,担任火线上的勤务。连白军士兵也感叹说:“红军怎能不打胜仗呢,看,连女子也上火线了,男女老幼一样齐心啊!”[32]

(四)撼动了乡村传统,赢得了政治认同

“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衡量。”[33]在乡村传统社会中,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犹如四道沉重的枷锁,牢牢地套在中国广大妇女的脖子上,使其深陷苦难深渊。因此,解决毫无人性的封建野蛮婚姻便成了党揭开妇女解放运动的序幕。党通过立法赋予了妇女政治、经济、婚姻、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又通过司法、行政干预等组合手段力推“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张,不仅宣传了党的妇女解放的政治主张,而且兑现了党在宣传动员中对妇女权益保护的郑重承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在中央苏区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当时中央苏区的一些歌谣反映了这种变化,如:“日头出来一片红,自由结婚实在通,男女平权真快乐,女子出来也威风。”[34]乡村妇女群众刘长凤说:“以前女人是被男人管的,现在我们女人不受男人的管。以前女人‘话事’也不自由,现在我们女人都可以在会场上演说。以前女人不能在外面做事,现在我们女人都热烈地参加革命工作。我们兴国就有很多妇女当乡苏(乡级苏维埃政权)主席和委员。”[35]妇女们身份地位的变化,不仅彰显了妇女的社会价值与责任感,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男性一统天下”的传统性别结构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从侧面反映了党的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树立了政党权威,并赢得了更为广泛的政治认同。

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后,劳动妇女们对革命的态度“经历了一个从‘欲迎还拒’到‘追求改变’,再到‘积极参与’的转变过程”[36],她们从革命的“旁观者”变成革命的“积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为中央苏区的建设与保卫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中共妇女动员的决议,在社会秩序和习惯势力固若金汤的乡村传统社会的推行并非一路坦途,对于“长期蒙昧、无组织、懒散”的劳动妇女而言,要使她们对革命态度发生彻底转变:从排斥到认同、从支持到积极参与。这个过程错综复杂,期间还不免曲折反复,中共是在不断地反思、纠偏、调整中推进的。苏区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革命事业在苏区的全部基础,其在苏区基层社会中的组织力和影响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党的革命事业推进的顺利与否。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后,中共妇女动员在中央苏区推行的不同结果也印证了这个规律。中央苏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党在苏区基层社会中包括在妇女动员中的组织力,也初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应对基层困境的强大组织调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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