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11篇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1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我市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传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见。
一、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未经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2月8日前禁止开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加强工地现场和生活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施工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设立专职卫生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马上送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县(区)住建部门。
四是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招用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劳务人员到濮后,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日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劳务人员应采取专车或包车方式运送。
五是严格开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二、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全面加强消毒工作,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车辆人员管控以及防疫、消杀、隔离等有关工作;取消各类春节期间的社区活动,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建筑企业要让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防治知识传达到每一个项目人员。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
四、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与县(区)政府、乡镇办、社区的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严格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县(区)政府、住建部门,对出现瞒报、误报和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2
一、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企业要依据相关情况确定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场所或重点人员,其中集中办公、生产或经营区域、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和进出人员、车辆、物流是重点防控环节。
在疫情排查上,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员工每天要报告健康情况、工作和生活行动路线,落实“健康码”应用,同时报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企业对外出工作人员、设施、车辆以及就医、临时采购生活用品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准确登记。
在企业的人员、货物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电子健康码查看,健康登记,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向企业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6人
企业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要环境清洁,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需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在消杀防控措施方面,预案提出,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电梯、升降机、安全通道、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同时,提倡网上办公,尽量减少会议;室内工作场所每天要至少通风2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单个岗位人员间隔距离应尽量保持在1.5米以上。
三、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
预案强调企业员工要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杀防控,按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场所、人员准备,并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生活交通、经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前防疫物资应储备不少于 7 天正常用量。为便于企业学习掌握应对措施,预案还附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点、突发疫情应急响应流程示意图等简明扼要说明。
企业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经营区域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出现1例病例,企业应视情况依法轮休或局部停工停产,并与其它场所、单元封闭隔开,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3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4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人员返岗管理,全力做好我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100-1=0”的隐患意识、“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意识、“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5条”紧急措施,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返岗前信息排摸。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承诺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前与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钉钉报局办公室;要实时准确掌握人员有关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被卫生疾控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的,必须立即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二)敏感对象一律暂缓返岗。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或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一律居家观察、暂不返岗。对居家观察人员,要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居家观察人员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减少内部人员接触和聚集。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尽量减少部门间、处室间非必要的走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等情况,提倡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人共同办公及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少乘坐电梯,午餐按有关规定取餐、用餐。
(四)暂停一般事务人员来访。暂停市行政中心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前一日报局办公室,由局防控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局会议室作为来访人员临时接待专用场所,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五)临时实行错时上班、远程办公。每天按照8:30、9:00、9:30三个时间节点依次安排1/3人员上班,非紧迫岗位人员经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视情实行居家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要坚持“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六)实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返岗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前在家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各处室汇总后统一报办公室备案。体温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并暂缓来单位。
(七)强化办公区域管理。要保持室内环境安全,严格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全面加强室内卫生消毒,注意消毒酒精使用安全。
(八)配合上级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全力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数据的处理、汇总、分析等工作,配合市委督导组做好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瞿自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孝金兼办公室主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有序、平稳,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处室要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自已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科学防控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统计业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相关信息的报送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要敢于善于发声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谬误。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6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7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 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 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 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 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 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 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 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 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 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 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 企业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 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 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 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 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 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 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8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9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10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控疫情病毒在我市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传播,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的意见。
一、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未经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2月8日前禁止开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加强工地现场和生活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施工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仪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设立专职卫生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每日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风的频次和力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清洁卫生。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马上送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县(区)住建部门。
四是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和个人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招用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劳务人员到濮后,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接受14日的封闭监督性医学观察;劳务人员应采取专车或包车方式运送。
五是严格开展工地消毒防疫工作。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二、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
三是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全面加强消毒工作,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车辆人员管控以及防疫、消杀、隔离等有关工作;取消各类春节期间的社区活动,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建筑企业要让工人了解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防治知识传达到每一个项目人员。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
四、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做好与县(区)政府、乡镇办、社区的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严格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县(区)政府、住建部门,对出现瞒报、误报和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汇报篇11
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和有关单位联合对全国500家左右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复工快速调查,并针对疫情全球蔓延的影响对部分企业开展了跟踪调查。调查显示七类用工集中度高的企业普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由于各自情况不同所受到冲击程度异差很大,恢复反弹情况也不同,有的正从“低谷”走出逐步恢复、有的已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且略有增长,有的至今歇业且难以维持……
在国际疫情蔓延的新一波冲击下,企业从断链到补链、扩链面临新的挑战,劳资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在国际疫情蔓延带来不确定性增加中也需重视,为激励企业全面加快复工,要救助中小企业在复工中渡过特别困难期。针对当前巩固和扩大复工复产需要去除的障碍和进一步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援企、稳岗、保就业的政策措施建议。
本次针对全国企业复工状况调查分布在全国31个省份,截至到5月9日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537份,其中复工调查企业有效问卷506份,缺工情况调查问卷31份。
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企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时间较长超过预期,大企业、大项目复工复产拉动经济恢复作用强势显现,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受损失更为严重,调查小微企业中受短期影响能尽快恢复正常的占46.3%,影响较大、短期难以恢复正常的占43.6%,还有5.8%的企业受影响很大、难以维持。总体来看,复工复产的骨干力量是制造业,稳定力量在建筑业,受损最严重的是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业,恢复较快的现代服务新业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一带一路”企业复工情况呈现不同特点。
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双兼顾" 复市复业在逆势而进
总体来看,国内外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两次大的冲击,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在逆势而进、防疫积极向好和疫情高峰过去的不同阶段显示出不同特征,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表现出不同特点。调查数据显示,不同类型企业呈现出分批复工的特点,1月份春节假期复工的占4%,2月15号之前复工的占25%,2月29号之前复工的占24%,3月份复工的较多占38%,4月份复工的占9%。调查企业有95.8%已经复工。
制造业大企业是复工复产的骨干力量,生产防疫物资企业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有益于健康的食品加工业恢复快、增长势头好。我国制造业大约有7000万农民工就业。很多企业在2月中下旬率先复工,3月下旬受到国际疫情蔓延冲击,断单、断链增多、正处于快速补链、扩链过程中,4月多数恢复或接近去年同期水平。疫情冲击下生产防疫物资企业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态,有益健康的食品加工企业恢复快、增长势头好。
建筑业大项目是复工复产的稳定力量,也是吸纳农民工的支柱产业。建筑业约有近5000万农民工就业,除部分重点工程正月十五后复工,大都在2月底后陆续复工,由于工期一般都是一至两年,受国际疫情蔓延冲击小,资金充足、员工稳定,原材料大部分在国内有保障,目前正在加班加点弥补疫情冲击所耽误了的工期。
服务业是复工复产中大容量吸纳就业的产业,目前正处于逐步恢复阶段。疫情冲击下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出现“断崖式”下滑,是受损严重的“四大”困难行业,也是吸纳大量中低端劳动的行业,激活这类服务业企业是复工复产的"重头戏"。除春节假期值守岗位约2000万农民工外,大部分是3月下旬至4月随市场恢复陆续复市复业,“五一”小长假迎来一波反弹,但受国际疫情影响并未出现之前预测的“报复性消费补偿”。差异性恢复中的蔬菜副食品市场恢复快、反弹大,基本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甚至还略有增长,而商业零售、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仍在恢复中的“爬坡期”,复工不能复产、复产不能复销的情况比较普遍,线上订餐、线上销售、线上预约旅游等借势兴起。
现代服务新业态吸纳大批新生代农民工复工就业,成为疫情下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尽管现代服务新业态中快递、外卖、网约车、寻呼服务和家庭服务等因为行业属性和特点不同,复工情况有所差异,但总体来看呈现出"V"型,受国内经济恢复影响较大、受国际疫情蔓延的新一波冲击较小,整体上回暖较快。现代服务新业态的快速复工复产,既为大量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的新兴力量。
众多中小企业是吸纳上亿农民工复工复产的主渠道,这次受疫情冲击最大、受损最严重。如果说大企业给国家贡献的是税收,那中小企业给国家贡献的是就业,是打赢疫情总体战中不可忽缺的宝贵力量,因此小微企业只要“有口气”,就要接上“呼吸机”,想方设法救活。一部分产生“抗体”的中小企业捕捉疫情冲击下市场恢复中的新机遇,迎难而进,化危为机,发挥“船小好掉头”的灵活性和善于应对的“逆来顺受”的韧性实现创新发展,在国家救助政策和自救立起的合力下,正在开发出新领域、新天地。
农民工返乡创业呈现复工复产新天地,带动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有力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工精准脱贫。农民工返乡创业大都在中西部边远地区,受疫情冲击小,主要吸纳当地农民工,除疫情冲击订单减少外,基本没什么大的影响,从2月10号复工后,大多数保持正常发展。
“一带一路”上的农民工,受突出其来的疫情冲击难以复工。海外项目上的农民工大多数于春节前回国过年,因驻地国防疫管制,回国的回不去、未回国的出不来,出现人力资源"空档期"。从中建埃及项目、国机中设公司塞尔维亚水电站项目、中交建印尼雅加达路桥项目、圣彼德堡中俄文化城建设项目等"一带一路"项目上农民工复工看,建设项目和企业吸纳农民工较多,春节前大部分农民工回国过年,遇到突发疫情,因驻地国入境限制或隔离,一时回不去,国际疫情蔓延断开了其复工之路,只能靠原准备春节后回国轮休的员工加班加点和就近招聘技工弥补。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产业链、供应链的“补链”、“扩链”成关键
当前我国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新阶段,企业复工复产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第一,防疫物资短缺时期已经过去,而消化防疫成本也成为特殊时期的“一道试题”,从返城隔离14天到保持距离作业、就餐,住宿和厂所、工地每天、每班消毒通风,增加专职检查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都得在制造、建造和经营成本中消化。
第二,总体上“过度防控”对复工复产的束缚已经“退出”,常态化疫情防控将持续较长时间,从提高劳动者防疫素质出发,尤其一线工人防疫“补短板”和训练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消毒"等防疫习惯正在同步推进,防止复工场所和住宿地出现疫情感染仍是重责在肩,避免工休日聚会聚餐的硬约束仍需坚持下去。
第三,2月中旬以来,复工复产在承受国内疫情冲击下逐步复苏,3月中下旬又遇上国际疫情蔓延冲击,使复工复产复业复市承受着叠加冲击的双重压力,经济恢复不确定性使复工复产处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订单减少、员工稳岗困难、以及部分困难企业歇业或半歇业的特别困难时期,应有较长时间的准备。
调查反映,当前复工复产复市渡过特别困难期要攻克三大障碍:
一是攻克复工复产因企业供应链“断裂”造成的下岗增多难题,加快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链、供应链的“补链”、“扩链”,形成主链可控的布局优化,不是简单寻找替代,而是借此机会联合研发、升级产品、提升档次、赢得供应链上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权、话语权。迅速将主链布局在可控链条上,“头部”企业发挥整合和优化链条的关键作用,快速恢复与优化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的供应链体系。
二是攻克服务业市场疲软、中小微企业恢复乏力对复工复产复市的强制约,大力刺激消费,发放消费券、旅游券、拓展网络销售和网络直播带货等,将“减、免、补”的“真金白银”快速落实到中小微企业,激发中小微企业捕捉市场缝隙的活力,畅通消费领域的“毛细血管”,在政府救助和企业与员工抱团取暖“自救”的合力下加快恢复经营,创新发展模式。目前很多服务企业积极转型、创新模式,有的大力推动线上销售模式,有的联合上下游企业抱团取暖,有的积极寻求政府支持,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自救”,实现了转危为机。
三是攻克逐渐增多的下岗、失岗问题以及职工复岗和再就业难题。国际疫情冲击之下,我国经济恢复进程放缓,失业率有可能较长时间处于高位,需要国家出台更有力度和更有针对性的援企稳岗政策,加强对困难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关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尽量将员工留在企业,用制度优势和政策优势对冲疫情冲击带来的挑战。
向中小企业“输血”中提振“造血” 稳住农民工就业主渠道
越是困难时候越需要挖掘自身潜力,越需要用改革来突破难题,越需要化危为机,将短期刺激的政策措施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优化结构结合,为后疫时代的新发展增加活力和储能。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要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新变化,应对国际疫情蔓延有较长时间准备,扶持中小微企业渡过特别困难期,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就业保市场保供应链。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各级政府对企业供应链上“补链”和优化布局上“扩链”的专项扶持,财政、金融、就业政策综合发力,所需资金纳入援企政策“总盘子”,以优惠贷款扶持“补链”、以创业政策扶持“扩链”,“双创”扶政政策在特殊时期应有符合时宜的新内容,尤其加大对民营困难企业“补链”稳岗力度。
第二,制定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业振兴计划,对这四类特困行业给予“定向救助”,减房租,减网租,发放消费券,鼓励网络直播带货,采用共享用工、特殊工时制等非常之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第三,大力救助中小企业,稳住农民工就业主渠道。今年失业保险金返还的标准放宽,包括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等,建议在特殊时期失业压力增大情况下,可扩大参保企业享受返还失业保险金范围,同时根据失业率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申领标准,部分地区可以根据企业人员规模建立阶梯型返还方案,提高返还比例。在2019年实际返还500亿基础上,扩大返还企业人数后测算需翻番。给小铺小店小厂以特别救助措施。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可免征一年税收,在国有资产房租免收三个月的同时,行业协调非公企业房租也减免3个月,给予每户10万元至100万元优惠贴息贷款,让小微企业、小店小铺活起来,稳岗员工多起来,充分释放开拓市场缝隙的灵活性。
第四,建议加快改组或组建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使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等“回归”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的轨道上,从根本上治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症,这个研究多年的改革举措在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面临生死的困境中应有突破,给中小企业“输血”中提振“造血”的信心。
第五,稳定贫困地区农民工就业。这也是对今年完成扶贫任务的最有力支持,去年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农民工打工收入占到当年家庭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二,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有约300多万贫困地区劳动力需要外出稳定打工,应对吸纳52个特别贫困县农民工就业的困难企业,给予稳岗基本工资50%的特别补助,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有力支持今年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
第六,发放困难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基本生活补助。对复工后停产半停产企业还保持劳动关系的失岗职工,采取同级财政、社保、企业“三家抬”办法筹措特别补助金,按城市最低工资水平在半年至一年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特殊时期将稳岗补助与返还失业保险金、就业补助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将职工稳定在企业。特殊时期对困难企业可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从缓缴到6月底延至9月底,特困企业至年底。
第七,对失岗职工大规模开展职业新技能培训。应对今年特殊时期,实施2019至2021年三年从失业保险金节余中拿出1000亿元补贴培训5000万职工的行动计划,特殊时期可"寅吃卯粮"、将2021年计划适当提前到2020年,集中资金、集中时间、集中培训,也可举办新技能训练营等多种形式,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新职业作为转岗培训内容,探索培训与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结合起来,在特殊时期提升技能为产业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储能。
第八,实施弹性用工、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等方式,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链接、桥梁作用,缓解企业稳岗压力、通过共享用工调剂待岗工人到新岗位工作,可跨区域跨企业、按生产线或工种实现规模化共享用工,尤其是利用互联网+来提高技术工人跨企业阶段性配置工作,缓解多年形成的“技工难”,将特殊时期提高人力资源效率与稳定劳动关系结合起来。
第九,重视复工复产中劳动关系协调和延长假期中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协商等问题,注意新型劳动用工中劳动纠纷和没有劳动合同后怎样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的社会保险等新问题,尤其是适时监测和及时处置集体劳动争议问题,避免形成集体停业事件。充分发挥特殊时期人社部门会同工会、企联、工商联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作用,引导职工和企业抱团取暖、共渡难关,在稳岗保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之间寻找新的共识和平衡,实现劳资两利。
第十,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下沉困难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作用,专班跟踪服务规模化用工的困难企业,在前段专班服务大企业、大项目复工复产后,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帮助用工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困难企业上。
总之,特殊时期复工是稳就业、复产是稳经济,总体上“战时”“管制”将过去,市场恢复在上升,化危为机在进行,应对新冠疫情尚无“完策”、各国有经验、也有教训,我国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防疫和复工两条腿一起走路的独特方式,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和研究,在应对实如其来疫情冲击的“大考”中又有国际疫情大流行冲击的“新考”,防疫中创新发展的新经济、新管理将迎来上升机会,阶段性特殊政策的大胆尝试将有选择地转换成中长期制度安排,给国家卫生防疫治理能力现代化补上短板、填补上特殊时期应对之策的亮点。疫情尚未过去、探索尚须深入、复工正在前行,经过战疫情大考的劳动者将迎来新的发展、厚待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将会持续走向浓烈,特殊时期的“两会”将带来新的希望。通过更有实效的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复工后的倍加努力,必将能以新的发展“熨平”疫情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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